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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办证对象:凡自觉遵守本馆借阅规定,具有阅读能力,愿意办理读者证的居民,均可办理本馆的读者证。
二、办证时间:从开馆到闭馆前半小时,随到随办,即办即用。
三、证卡种类:普通读者证、集体读者证。读者证有效期为1年,期满后需验证方可继续使用。
四、办证时请设置读者证密码,妥善保管,以便办理图书网上或语音电话续借,并请保持读者证的整洁,不得有污损与损坏。
五、个人证:办证时请出示本人“第二代”身份证原件(如持第一代身份证、居住证、少儿证、军人证、护照等证件,办证时请填写申请表一份,非二代证件需提交一寸彩色照片1张),交读者证押金50元或100元。12岁以下儿童在其家长或监护人提供保证的情况下,可办理读者证。
六、集体读者证:办理范围为城区的行政企事业单位,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人身份证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并加盖公章,经我馆审核通过后,双方签订协议,方可办理。集体读者证交押金1000元,可借图书500册,借期为180天。
七、读者证挂失:如不慎将读者证丢失,请到一楼总服务台或致电:0755-27757155办理挂失手续(挂失前所造成的损失由持证人负责)。读者证挂失一个星期后,还清所借图书,凭身份证、押金收据补办新证,交纳10元工本费。
八、根据读者需要,凭持证人有效身份证、读者证和押金收据可办理退证。退证前请还清所有图书文献资料或滞还金,同时收回“第二代读者证”,如读者证污损或丢失,退证时收取10元工本费。 |